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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版褚时健:51岁被判死刑,70岁出狱扫厕所,6年后赚千万逆袭_环球微速讯

来源:新咖名人堂    时间:2023-05-28 17:22: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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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人生的道路上,我们总会遇到种种困难和挫折。


(资料图片)

很多时候,我们大部分人都会因为这些困难而放弃, 甚至失去信心和勇气 。

但是,也总有这样一些人,他们在面对逆境时,总能够用自己的毅力和勇气,逆袭人生,创造出让人钦佩的传奇。

吴胜明就是这样一个传奇女性。

她被世人称为“ 女版褚时健”, 一生中经历了两次从 富豪到囚犯再到富豪 的大起大落。

17岁时逃离包办婚姻, 从此开始了她的传奇商路。

第一次大起大落

吴胜明出生于1938年,是一位地地道道的上海人。

她的家境殷实,父母也十分重视对她的教育。

在父母的鼓励下,吴胜明在学校里表现出色,成为了班里的佼佼者。

吴胜明从小就有 经商的天赋和兴趣, 她经常在自家铺子里,看长辈们忙药铺、米店等生意,学习他们的经营之道。

17岁时,吴胜明由于不同意父亲为她安排的包办婚事,怒而离家出走。

固执的她,于1950年辗转多地后流落到了上海,靠着打工赚来的钱,开了一家店铺,在那里,她认识了自己的未婚夫张思源。

吴胜明和张思源结婚后,生活虽然清贫,但很幸福。

很快,他们有一个可爱的女儿张艳。

到了1977年,有了一些积蓄的吴胜明开始了她的 第一次创业。

她发现当时市场上有很多紧俏商品供不应求,比如收音机、布匹、轿车等。

于是决定利用自己的商业眼光和人脉资源,从广东等地大量买进这些商品,再到西宁、西安、郑州等地售出, 从中赚取差价。

当时的年景下,这种 “倒卖” 生意是非常赚钱的, 吴胜明很快就积累了 高达千万元的资产。

在浙江绍兴、河南郑州、四川南充,吴胜明都开有自己的公司,业务往来遍及大江南北诸多省市。

有了钱的吴胜明对唯一的女儿也是疼爱不已。

女儿10岁生日到了,吴胜明花了20万给女儿办生日宴,要知道那可是20世纪80年代。

但此时,事业有成的吴胜明却 因为不满足于现状, 并在他人的唆使下,犯了一个大错。

她想要更多更好的商品来 满足市场需求和自己的野心。

于是她开始涉足 走私业务。

1985年,吴胜明从香港走私高档小汽车、从台湾走私价值百万的布料到内地贩卖。

这些商品都是当时大陆有价无市的东西,凭借着极其庞大的市场需求,吴胜明赚得盆满钵满。

法网恢恢,疏而不漏。

这样的 “生意” 吴胜明仅仅只做了一年, 她便因为走私罪被抓捕,并被判处死缓。

后来经过上诉和申诉, 死缓改为无期徒刑。

这对于51岁的吴胜明来说无异于晴天霹雳。

她失去了自由和财富,更失去了家庭和亲情。

在狱中,她得知丈夫和家中的保姆私奔去了安徽,于是向来坚强的她,毫不犹豫地向丈夫提出了离婚。

然而,更让吴胜明伤心欲绝的是, 在得知母亲被判了无期徒刑、父亲又弃自己于不顾之后,16岁的女儿张艳选择了自杀。

白发人送黑发人,为人父母者最痛苦之事也。

吴胜明悲痛欲绝,在监狱里哭得昏厥过去。

但是即使身处于绝望之中,吴胜明依旧没有放弃对生活和未来的希望。

她想起了女儿生前对她说过的话: “妈妈你要坚强啊!你要早点出来啊!”

这些话成了吴胜明坚持下去的动力和信念。

于是,她便以自身的经历为题,撰写了一部自传式长篇小说《囚路》, 以此来警示世人,让他们远离罪恶,同时也表达自己对社会、对祖国的感谢。

《囚路》很快写了几万字,并引起了上海电视台电视剧制作中心女剧作家黄允被的注意。

黄允被深受感动,并以吴胜明为原型写出了8集电视连续剧《罪犯与女儿》。

当电视剧在监狱举行首播仪式时,观看该剧的管教和服刑人员都哭成了一片。

除了写作外,吴胜明还积极参与监狱里的学习和劳动活动,并且帮助其他服刑人员提高文化水平……

在狱中的多次立功表现,终于让吴胜明得到了减刑的机会。

2003年7月28日,70岁的吴胜明终于走出高墙,那一刻她老泪纵横。

她感谢了监狱里的管教和同伴们对她的关心和帮助,并表示要好好生活。

然而,出狱后的吴胜明面临着很多困难和挑战。

她已经没有了家庭和亲人,也没有了财产和朋友。

更重要的是,她已经脱离这个时代太久了。

吴胜明没办法,只好回到了户籍所在地郑州市铭功路,并在当地派出所和街道办的帮助下,找到了一份清洁工的工作,一个月的工资有四百块钱。

不仅如此,社区还为她安排了一间18平方米的小屋。

吴胜明虽然生活艰苦,但她并不抱怨或者自暴自弃。

每天按时上下班,认真打扫公厕,还经常给其他清洁员讲述自己的故事,教育他们要 遵纪守法,珍惜生活。

她认为这是自己犯罪的代价,也是自己重新做人的机会。

吴胜明在劳动间隙还继续写作,她用了两年的时间完成了一部20万字自传体长篇小说,并寄给了黄允被。

黄允被看后非常感动,并帮助吴胜明找到了出版社。

吴胜明的小说很快出版发行,并引起了社会各界的广泛关注和好评,也让 她重新获得了一些收入和名誉。

但她还是选择把自己赚到的 稿费都捐给了社区和慈善机构,并表示要实现女儿的遗愿,为社会做贡献。

第二次起起落落

时间一晃便到了2006年,吴胜明决定重新开始创业。

彼时的她觉得,自己虽然年纪大了,但是还有精力和智慧的,不想就这样平淡地过完余生。

她想要再次证明自己的能力和价值,并且为国家和社会做出更多贡献。

这一次,吴胜明选择了 农业作为自己的创业领域。

在狱中学习时,她深刻的认识到了, 农业才是国民经济的基础,也是最接近自然和生命的行业。

而且,如果创业成功的话,还可以通过发展农业来提高农民的收入和生活水平,同时也能保护环境和资源。

总之,好处很多。

一番考察之后,吴胜明选择在陕西杨凌开设了果业公司、鸡场、饭庄等多个项目,并且采用先进的技术和管理模式,使得产品质量高、效益好、市场广。

与此同时,她还积极引进外地农民来杨凌务工或者搞合作种植,提供了大量的就业机会,以及技术培训。

生意有了起色之后,吴胜明开始将自己的利益放在了身后, 关注起了社会公益事业。

她经常捐款捐物给贫困地区、灾区、孤寡老人、残疾儿童等弱势群体,并且特别关心先心病患儿的救治问题。

她曾经发起过 “第五届救助贫困先心病患儿大型公益盛会”, 筹集了数百万元善款,并亲自参与了救助活动。

吴胜明用自己的 实际行动 赢得了社会各界的 尊重和赞誉。

她也重新成为了一名 身价千万的富豪, 并且被称为 “女版褚时健”。

然而,明天和意外,你永远不会知道,哪一个会先来。

2012年1月,吴胜明接受了《鲁豫有约》栏目的采访,并向全国观众讲述了自己的人生故事。

这期节目引起了很大反响,也让更多的人对吴胜明产生了 好感和敬佩。

可是在这期节目播出后不久,吴胜明就再一次遭遇到了意想不到的打击。

时间拨回两年前。

2010年10月16日,有一个叫张京强的男子找到了吴胜明,并声称是黄允被介绍来投资合作的商人。

张京强说他有一个很好的项目,需要借用90多万元来启动,并承诺一个月内还本加利息。

吴胜明对张京强没有什么怀疑,因为他拿出了黄允被写给他的介绍信,并且说话举止都很得体。

而且吴胜明也觉得90多万元对于自己来说不算什么大数目,如果能够帮助别人实现梦想并且赚取利润,何乐而不为呢?

于是 吴胜明就同意借钱给张京强,并签订了借款合同。

张京强拿到钱后就离开了杨凌,并承诺一个月后回来还钱。

然而一个月过去了,张京强却音信全无。

吴胜明打电话给他也无法接通。

她开始感觉不对劲,并联系黄允被询问情况。

没想到黄允被却说自己根本不认识张京强,也没有写过任何介绍信给他。

原来, 张京强就是一个骗子, 他伪造了黄允被的签名和印章,骗取了吴胜明的信任和钱财。

吴胜明听到这个消息后,气得浑身发抖。

她决定报警,并追回自己的钱。

吴胜明找到了当地公安局,报告了自己的遭遇,并提供了借款合同和汇款凭证等证据。

公安局立案调查,并很快锁定了张京强的身份和下落。

2012年2月,公安局将张京强抓获,并带回杨凌审讯。

张京强承认了自己的诈骗行为,并表示愿意退还钱款。

然而就在这时,事情却出现了意想不到的反转。

原来张京强在被抓之前,已经将吴胜明借给他的90多万元转给了另一个叫王某的人。

王某是张京强的同伙,也是一个骗子。

他们两人合伙骗取了吴胜明和其他多名受害人的钱财,共计数百万元。

王某在得知张京强被抓后,立即逃往了别处,并将吴胜明借给他的钱用于赌博和嫖娼等消费。

当公安局找到王某时,他已经将钱花光了,并且拒绝还钱。

吴胜明得知这个消息后,气愤不已。

她认为王某是张京强的同伙,那就应该对诈骗罪负责,并退还钱款。

于是吴胜明找到了王某,并向他索要钱财。

王某不但不肯还钱,还嘲笑和辱骂吴胜明。

吴胜明气急败坏,与王某发生了激烈的争执和冲突。

就在这时, 王某突然报警,并指控吴胜明敲诈勒索他90多万元。

他声称自己并不认识张京强,也没有参与诈骗行为,而是正当地从张京强那里借来的钱,并且已经还清了本金和利息。

他还拿出了一份借条和还款凭证作为证据。

公安局接到报警后,立即赶到现场,并将吴胜明和王某带回审讯。

经过调查,公安局发现王某所说的借条和还款凭证都是伪造的,并且与张京强有密切联系。

公安局认定王某是张京强的同伙,也涉嫌诈骗罪,并将他刑事拘留。

然而令人意想不到的是,在这个过程中, 公安局竟然也对吴胜明提起了刑事诉讼,并指控她敲诈勒索王某90多万元。

公安局认为吴胜明虽然是诈骗案件的受害人,但她在向王某索要钱财时使用了 暴力和威胁手段,并且要求的金额超过了自己实际损失的范围,因此构成了敲诈勒索罪。

2012年3月1日,杨凌市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这起案件, 并以敲诈勒索罪判处吴胜明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并处罚金10万元。

一波三折的诈骗案

这个判决让吴胜明无法接受。

她觉得自己完全是无辜的,而且是双重受害者。

坚称自己没有敲诈勒索任何人,只是要求对方退还自己合法借出的钱财。

于是吴胜明上诉至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并请来了著名律师陈有西作为自己的辩护人。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吴胜明上诉案件时,发现了一些新的证据和情节。

在2010年10月16日,张京强从香港走私轿车时,在海关被查获并扣留车辆。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张京强找到了一个叫李某的人帮忙。

李某是一个有关系有办法的人物,他答应帮助张京强处理海关问题,并要求张京强给他报酬。

当时的张京强钱全都砸在了走私车上,一文不名。

李某见张京强手头紧缺资金,就想出了一个主意。

他让张京强找一个信得过的朋友或者亲戚来做担保人,并写一份借条给他。

然后李某再用这份借条去找一个信用卡公司或者小额贷款公司贷款给张京强。

张京强听从李某的建议,就找到了王某作为担保人,并写了一份借条给他。

借条上写明了王某欠李某本金10万元,利息10万元,还款期限为一个月。

然后李某就利用这份借条去找了一家信用卡公司贷款10万元。

他倒也是个能 “办事儿” 的人,收到钱后就开始行动,并成功地将轿车从海关放行。

然而,在这个过程中,李某却做了一个见不得人的事情。

他在借条上做了手脚,将原本写着 “本金10万元” 的字样改成“ 本金100万元”。

并且在还款凭证上也做了同样的手脚,将原本写着 “已还本金10万元” 的字样改成 “已还本金100万元”。

这样一来,李某就可以说自己为了办这件事花了100万,并凭借这个还款凭证从张京强那里多敲诈90万元。

李某的这个计划本来很完美,但是他没有想到的是,吴胜明会找到王某索要钱财,而王某则拿出这张借条当 “证据”, 并引发了一系列的纠纷和冲突。

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在审理吴胜明上诉案件时,通过对李某、张京强、王某等人的审讯和对借条和还款凭证的鉴定, 发现了李某的诈骗和伪造行为,并认定吴胜明是无辜的。

这一次,正义没有迟到,更没有缺席。

2013年1月,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撤销了杨凌市人民法院的一审判决, 并改判吴胜明无罪释放。

同时,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也判决张京强、王某、李某等人退还吴胜明90多万元,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这个判决让吴胜明感到了欣慰和庆幸。

洗清了冤屈,也拿回了自己的钱财的她,向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和陈有西律师表达了感谢,并表示要继续做一个对社会有用的人。

结语:

吴胜明是一个令人敬佩和钦佩的女性,更是一个不屈不挠、敢于拼搏、乐于奉献的女性楷模。

她的一生经历了无数挫折和苦难,但她从未放弃过自己的梦想和信念。

她用自己的行动证明了 一个人只要有坚强的意志和正确的方向,就能够逆袭成功。

她用自己的故事和经验,教育和鼓励更多的人要遵纪守法、诚信经商、乐观向上、勇敢追梦。

同时,吴胜明也有着敏锐的商业头脑和勇敢的冒险精神,她总能够抓住市场机遇,创造出惊人的财富。

她也有着坚韧的性格和乐观的态度,她能够面对困境和挑战,不断地自我提升和改造。

她还有着善良的心灵和高尚的品德,她能够关心社会和他人,积极参与公益事业,为国家和社会做出贡献。

她的故事告诉我们: 人生中总会遇到各种各样的困难和挫折,但是只要我们坚持自己的梦想和信念,用自己的毅力和勇气去面对这些困难和挫折,我们就一定能够逆袭人生,创造出属于自己的传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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