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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晚间,北京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公布了一则广告行政处罚公告,五个女博士品牌涉嫌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第九条第一款第(七)项之规定,因“违背社会良好风尚”被罚款40万元。
广告行政处罚公告发布后,五个女博士品牌连夜在其官方网站和官方微博上公开发表致歉声明,表示“诚恳接受、坚决整改”“杜绝此类事件再次发生”。五个女博士品牌在致歉声明中称,“在收到用户的批评意见时,我们进行了深刻的反思,全面下线了该广告,并在公司内部展开了为期30天的严查整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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