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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8月1日起实施
戴德清出席启动仪式并宣布《条例》实施
湖南日报·新湖南客户端8月2日讯(通讯员 邓涛 邓向群 谭芳)8月1日,《娄底市机动车停车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启动仪式暨集中宣传活动在孙水公园举行。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戴德清出席并宣布《条例》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罗孝贵、副市长向乾勇参加,市城管执法局、市公安局负责同志作表态发言。
罗孝贵介绍了《条例》有关情况。他指出,市人大常委会将采取多种方式,持续推动《条例》在全市落地见效,为广大市民文明规范停车营造安全和谐的道路交通环境。深入普法,努力推动“谁执法,谁普法”责任制落实落地,做到全方位、立体化开展宣传;主动释法,开展跟踪问效、解疑释惑,及时发现《条例》实施中存在的问题与不足,纠正执行上的误区和偏差;监督执法,针对执法检查所发现问题,深挖根源,列明清单,及时督促整改落实;适时评法,开展立法后评估工作,及时发现《条例》本身以及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加以修改完善,确保以良法促发展、保善治。
向乾勇表示,要坚决贯彻落实《条例》相关规定,不断完善城市停车设施,有效缓解停车位不足问题;大力加强违法违规行为的执法监督,集中治理擅自改变停车场用途、不按规定停放车辆及高价收费等乱象;全面清理整治乱停乱放问题,以主次干道、商业中心、学校、医院等区域为重点,长效推进停车管理专项整治;多维度开展《条例》宣讲活动,让广大市民朋友全力支持、积极参与城市管理工作,做到依法停车不违停、规范停车不乱停。
启动仪式后,市城管执法局利用宣传展板、流动广播车、电子显示屏等载体平台,广泛宣传《条例》实施及《条例》内容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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