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那个儿子孝顺啊,他走了以后,我这一年当成十年过的。”
“闺女,谢谢你还惦记着我,这么大老远来家里,我一直记得你在电话里跟我说的那些话。”
(资料图片)
“闺女,这个锦旗你收下!”
再次来到周大爷家里,看到周大爷和杨大娘(周大爷老伴儿)还算良好的状态,吉林省辉南县人民法院样子哨人民法庭的法官于媛媛心里的石头落了地。但每每回忆起办理这个案件的场景,她的内心又十分沉重。
2022年8月的一天,正在家中照顾老伴的周大爷收到噩耗,原本去扫墓的儿子小周在路上突遇车祸生命垂危。抢救多时,这个30多岁的汉子还是离开了他一直孝敬的父母。那一刻,儿子的死讯为这个本就许多磨难的家庭更添一层阴翳。
周大爷是一个退伍老兵,他的老伴杨大娘患有严重疾病,常年卧床不起,没有劳动能力,以往的日子主要靠儿子小周打工来承担这个家庭的开支。儿子去世后,周大爷更是仿佛老了几岁,每每看见老伴躺在床上说不出话的样子,这个年过半百的硬汉只能在背后将眼泪咽在肚子里。
日子还要继续过下去,当周大爷申请法律援助,到法庭提起诉讼时,承办法官于媛媛第一次了解到这个家庭和背后的真实情况——这是一个“失独”家庭。
事故发生当天,马某驾驶小型轿车行驶至某村交叉路口处与小周驾驶的二轮摩托车发生刮撞,造成小周受伤经医院抢救无效死亡,两车损坏的重大交通事故。辉南县公安局交通管理大队出具了道路交通事故认定书,认定马某负事故的主要责任,小周负事故的次要责任。涉案车辆小型轿车已在某保险公司处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及第三者责任保险。事故发生在保险期间。
调查取证过程中,在与周大爷多次通话、微信视频后,法官详细了解杨大娘的日常生活起居状态。考虑到周大爷、杨大娘仅育有独生子小周一人,在承受晚年丧子之痛的精神打击的同时将面临着经济困难、亟待扶养的问题,且依据周大爷所提交的村民委员会证明及医院住院病案能够相互印证,证实杨大娘因脑出血致左侧肢体不完全瘫痪,常年卧床,没有劳动能力,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肇事司机及保险公司应当支付无生活收入来源的被扶养人杨大娘的生活费。
法院经审理,判决被告某保险公司赔偿原告各项损失共计人民币792593.50元。案件受理费9886.00元,减半收取4943.00元,由原告负担1482.90元,被告马某负担3460.10元。
送达判决书的那天,法官第一次走进周大爷的家,家里不见周大爷的身影,询问了帮着照看杨大娘的周阿姨(周大爷妹妹)才知道,周大爷去镇上给杨大娘买夏天穿的薄衫了。法官在向杨大娘送达法院判决书的时候,因疾病丧失语言能力的杨大娘激动地落下眼泪,却不肯签收判决书,旁边的周阿姨解释说,杨大娘是太难过了,她觉得多少钱都换不回儿子的命。可是两个老人随着年纪增长,没了儿子的照顾,将来的生活怎么维持。法官劝慰了杨大娘,也在思考除了一份公正的判决,作为司法工作者的我们还能为这样的失独家庭弱势群体做哪些工作。
几日后,法官通过电话联系上周大爷,询问判决生效后赔偿款项是否到位。又不停的嘱咐他要好好照顾自己和老伴的身体,也说了一些日后生活需要注意的事情,而正是这些叮嘱似乎将周大爷心中的郁结化开了一些。
眼见这天不能下雨,一直惦念老两口的法官趁着“背包”法庭下乡走访时,再次登门,周大爷家里正在修理院子,大娘在旁边的轮椅上晒太阳,通过与周大爷进一步交流,法官发现这个发生巨变的小家在找寻一段新生。
“闺女,你当时电话里叮嘱我的话就好像我自己的孩子一样,真是暖了我的心,本来想把锦旗送到庭里,今天你们正好赶过来,真的谢谢你!”
“大爷,我特别理解你们,以后有什么问题情况随时联系我……”收下周大爷送来的锦旗,法官心理感受到这位退伍老兵的感激与沉甸甸的爱意。
很多人会不会疑惑,法官电话里与周大爷说了什么?
其实,都是些很日常的话,就像生活中的父母子女一般,儿女不断嘱咐老人穿衣、吃饭甚至是收到赔偿钱款要妥善保管,以此为养老根本,要预防社会上形形色色的诈骗信息,不要陷入一些陷阱。
简单的话语,满满的温情。
生活还在继续,会越来越好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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